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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建新中路2号 | 1,997,000.00元 | 97.49 |
采购包1(在中央级媒体开展“有福之州” 专题传播):
服务类(****)
| 1-1 | 新闻服务 | 在中央级媒体开展“有福之州” 专题传播 | 在中央级媒体开展“有福之州” 专题传播 | 本项目以“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题,主要涵盖闽都文化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联合智库团队开展**文旅主题调研、中央级媒体重点报刊版面传播、**文旅主题全媒体传播推广、海外媒体传播等版块内容。 | 本项目依托海外**,拍摄制作闽都文化主题微视频;联合智库团队策划开展**文旅主题调研;开展**文旅主题全媒体传播推广(包含①中央主流媒体平台专题推广②中央主流媒体刊物传播推广③全网新媒体矩阵传播推广④重点城市户外数字媒体展播⑤海外媒体联动传播)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在中央级媒体开展“有福之州”专题传播项目要求的相关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997,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何彩霞 |
| 评审专家: | 李延贵 、 乐斌 、 柳艺娜 、 陈景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取②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账号:350********0525116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在中央级媒体开展“有福之州” 专题传播:2.29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名称:****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998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街****商务中心****中心B区)B1#楼3407
联系方式:0591-****9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雨鑫、鄢晨娜
电话:0591-****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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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