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科学幼小衔接材料和课程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15: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288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3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宣府大街192号院1号楼52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2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科学幼小衔接材料和课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财政厅 河****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更正为:⑴依据《****财政厅河****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 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⑵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⑶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取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计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准,100万以下部分按1.5%收取。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⑸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 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313-****600。⑻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⑼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银行贷款,可通过“****政府采购网”查找融****银行,****银行联系。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031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宣府大街192号院1号楼522室
联系方式:031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悦
电 话:0313-****28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