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来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市新阳青年创业住宅式公寓楼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市新阳青年创业住宅式公寓楼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区拉域一路(邮政局旁)
二、地类(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三、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图变更: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843.54㎡调整为1870.61㎡;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596.60㎡调整为1771.10㎡,容积率由原审批的1.98调整为2.20;项目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5.24%调整为35.50%;项目绿地率由原审批的31.56%调整为36.43%;机动停车位由原审批的12个调整为10个。
(二)建筑单体变更:在项目施工图纸审查阶段,一层架空层增加了承重柱,增加了D~D轴、1~1轴、18~18轴砖墙砌筑,架空层机动停车位由原审批的8个调整为6个;二层增加雨棚;将北面户型二至七层原审批的飘窗调整为结构板。建筑外立面风格与原审批保持一致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七个工作日)
五、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s://zrzyj.****.cn/)。
六、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0室,联系电话:0776-****831,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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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