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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17****审批局)
通讯地址:**市乐凯北大街3088****中心1号楼****
邮 编:0710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 **县境内**流域 | ****环境局****分局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500.57万元,主要对**、南马**、五门河进行生态修复,包括生态护坡工程,调蓄透水坝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泛氧塘工程、清淤治理工程、走马驿大桥生态修复工程),表流浅滩工程等四大类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包括石笼护岸护坡4.0882km,植草护坡26528.18m2;调蓄透水坝18座;生态泛氧塘18座;生态清淤长度11.46km;走马驿大桥生态修复1处,包括清淤、石笼护坡、石笼护底等;表流浅滩3处,总长度5.896km。 | 项目施工占地主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性质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临时占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严格施工作业带,禁止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一年内)完成恢复;施工期将对河道水体产生局部的扰动,造成水生生态生物损失,河道清理修复完成后,由于河道水体流动的畅通以及水质质量的改善,水体中营养物质和饵料将会逐渐丰富,岸边水生植物及浮游动植物的恢复及鱼类都将恢复到建设前的水平。 施工期扬尘采取场地、道路定时洒水,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施工尽量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及车辆、加装减振基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维护和保养、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 弃砂(土)按照综合利用方案处置,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采砂活动;清淤垃圾主要为河道内杂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材如水泥、砂石、木材、废钢筋及建材包装袋,送至主管部门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河道两岸堤防采用草皮护坡等,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工程建设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且工程对部分河道两岸进行生态修复,有利于构建湿地植被,有利于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消除或减缓。 采取了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等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