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临王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渠顶道路安全护栏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临王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渠顶道路安全护栏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临王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渠顶道路安全护栏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021.95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镇金城**汇11栋3楼 0564-****80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波形梁钢护栏制造商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 | |||||
| 地 址 | **省**市****卫生院西200米** | |||||||
| 投标报价(元) | ****607.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魏国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工程中级工程师 | |||||
| 934********01022436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1.2023年**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次)四标段 2.**县202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省天路公路****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波形梁钢护栏代理经销商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 | |||||
| 地 址 | ****开发区汤口路****工业园) | |||||||
| 投标报价(元) | ****422.2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钱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工程中级工程师 | |||||
| ****2016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1.G36宁洛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2. **至**高速公路**(保义)至**(南照)段桥梁钢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施工SY-GJG02标段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波形梁钢护栏代理经销商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 | |||||
| 地 址 | 安****开发区许继慎路136号 | |||||||
| 投标报价(元) | ****305.88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全全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工程中级工程师 | |||||
| A****270699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1.**区2024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镇、横塘岗乡、东**镇) 2.**县2024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一标段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镇蓼中路1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4-****03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刘股长 联系电话: 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