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2025****医院党建长廊和廉政长廊文化墙采购项目(二次)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医院党建长廊和廉政长廊文化墙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 |
党建长廊和廉政长廊文化墙采购 |
1 |
208700 |
项 |
工业 |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以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的“采购清单”中为准,序号3-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序号1、2、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时间)。
获取地点:****(**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7.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现场获取或邮件形式。
现场获取地址:需携带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到**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报名获取。
邮件形式: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并加盖公章****公司邮箱(****@163.com)。****公司****公司名称一致,请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9.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9.1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8日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室,地址:**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10.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0.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10.2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标书代写
10.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4条。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
地址:**省**市清荣大道267号
邮编:350300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91-****7152
13.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邮编:350001
联系人:郑应辉、林艳梅、林瑞芳、吕钟华、李智红
联系电话:0591-****1017/****8911
附1: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 |
| 银行账号:****22267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