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5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青铜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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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5-11-03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940

传 真:0953-****940

通讯地址:**市银河街73****环境局****分局)

邮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改造项目

位于**市**镇,****厂内

****

**天兴****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镇,****厂内,主要对现有现有厂房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并新增水洗筛、烘干炉、振动筛、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压裂支撑剂产品产能由现有10万吨/年增加至5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场起尘,烘干、筛分、包装废气和运输道路起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

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烘干炉燃料为天然气,设有低氮燃烧装置,烘干工序和烘干炉燃烧废气经配套“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筛分设备均为全封闭结构,筛分工序和包装工序颗粒物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原料装卸和堆存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设有洒水抑尘装置,降低原料装卸和堆存过程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项目厂区采取混凝土硬化,通过设置洗车平台、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运输过程道路扬尘排放量。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职工,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沉砂和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不合格产品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宁东清大****公司。

(七)项目运营期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081t/a、氮氧化物2.09t/a,未超出现有工程已批复总量,无需新增排污权指标。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公司年产10万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项目

****电厂以南、大青路以西,租赁****构件厂厂区建设

宁****公司

**天兴****公司

该项目****电厂以南、大青路以西,租赁****构件厂厂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2199m2,总建筑面积2012m2,主要建设普通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1条、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普通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能力为5万米/年、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能力为5万米/年。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料堆存均在全封闭料库内,同时设有喷淋降尘设施,降低颗粒物无组织的排放;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物料混合搅拌设备为全封闭结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表1和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市****公司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拉运过程应做好密闭、防撒漏等工作,严禁随意倾倒。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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