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永****公司
所在地:青****办事处世纪大道南侧
债权总额:321,192.7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5年11月4日)
债权情况
**永****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48,757.72万元,截至2025年11月4日,利息合计163,141.34万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合计9,293.64万元,债权总额合计321,192.7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之一为****华名下位于****市面积合计115,785.31㎡在建工程(包括:52,214.44㎡办公楼、33,693.64㎡酒店、10,387.63㎡总部基地、19,489.6㎡住宅)及所占土地(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6,591㎡),为第二顺位抵押;抵押物之二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秦岭路6号“****中心T2楼”面积合计59,860.75㎡的不动产(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0,377.4㎡),为第二顺位抵押。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永****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5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655256,法定代表人:贾永强,企业类型:****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50%)、**黄海电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50%),注册地址:青****办事处世纪大道南侧,目前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行业为其他文化艺术业,无对外投资。
保证人概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480208,法定代表人:王大鹏,企业类型:****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永**黄海电子****公司(出资32500万元,持股比例65%)、********公司(出资16500万元,持股比例33%)、刘新军(出资950万元,持股比例1.9%)、李永军(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0.1%),注册地址:**市**区利泽西园209号楼2层213,目前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该企业有14笔对外股权投资,分别为****公司(出资额3000万美元,持股比例75%)、青****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酒店有限公司(出资额8600万元,持股比例100%)、****华韵****公司(出资额7500万元,持股比例75%)、**华韵****公司(出资额7000万元,持股比例70%)、******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4000万元,持股比例80%)、**永****公司(出资额3000万元,持股比例50%)、******公司(出资额2500万元,持股比例50%)、****公司(出资额975万元,持股比例65%)、青****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25%)、****华韵****公司(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30%)、****华****公司(出资额2749.45万美元,持股比例55%)、****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2.4999万元,持股比例8.333%)。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之一为****华名下位于****市面积合计115,785.31㎡在建工程(包括:52,214.44㎡办公楼、33,693.64㎡酒店、10,387.63㎡总部基地、19,489.6㎡住宅)及所占土地(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6,591㎡),为第二顺位抵押。其中:52,214.44㎡办公楼为**财富时代项目,已封顶但未完工,目前闲置;33,693.64㎡****酒店项目,目前正常经营;10,387.63㎡总部基地为20套商业别墅;19,489.6㎡住宅为**华府项目,目前已主体完工。
抵押物之二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秦岭路6号“****中心T2楼”面积合计59,860.75㎡的不动产(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0,377.4㎡),为第二顺位抵押。抵押物建成于2016年,地上共37层(第22层为避难层)、地下共4层,其中地上已全部作为本债权的抵押物,地下1-4层无产权证,其中地下1层规划为餐饮配套,尚未投入使用;地下2-4层规划为车位,约500多个车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抵押物建筑外墙为玻璃幕墙,入户门为电动旋转玻璃门。公共部分已装修,理石地砖地面,墙面部分贴理石,顶棚部分石膏板吊顶,其余刷乳胶漆,未出租的非公共部分是毛坯状态,2个混凝土楼梯,6个客用电梯,建筑内中央空调,消防喷淋、烟感、监控、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暂未进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