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可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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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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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6月30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玻璃升降开关系列、汽车高度传感器系列、汽车波箱系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县**新区阳屿路8号万洋众创城14号楼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总占地面积782.66m2,建筑面积3995.32m2,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20万只汽车玻璃升降开关系列、10万只汽车高度传感器系列、2万只汽车波箱系列。

企业于2017年1月委托****编制了《****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2月15****环保局审批(编号:****)。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员工8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一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3%。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设备购置技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提供的材料表明,项目注塑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立式台钻减少1台、手动压力机减少10台,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注塑工序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电焊烟气和塑焊烟气。注塑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焊烟气和塑焊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内暂存,委托******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环境局 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要求,本次验收监测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测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项目厂界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所有测点噪声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西北侧测点、西南侧测点昼间噪声因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其余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内暂存,委托******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提供的材料与验收报告的数据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废气处理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完善环保设备标识牌等内容,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

3、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管理台帐记录。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4、加强车间管理,合理布局,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减少门窗开启频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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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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