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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68号)、《**** ****财政局关于申报2025年**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泰农〔2025〕134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县有关部门实地勘察、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德亿生猪屠宰基础建设和设备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11月10日止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请在公示期内与********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7-****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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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