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见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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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见远科技验收意见.doc

****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2月24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自动化设备、五金工具、新能源设备研发:电器配件、塑料件、胶木件、五金件、电子配件、模具制造等加工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16年选址于**市**街道**产业功能区**二路28号进行新厂房的建设,同年委托**嘉园****公司编制《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6年10****保护局备案受理(乐环备[2016]45号)。2018年6月委托******公司编制《乐****公司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8]47号),并于2019年4月完成环保验收。2019年8月委托******公司编制《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保护局审批(温环乐建[2019]140号),并于2019年10月完成环保验收。

因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并改进生产工艺,于2022年9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0月18****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乐建[2022]253号),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员工人数为70人,厂区内设有食堂,不设住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达到实际生产负荷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扩建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比3.1%。

(三)验收范围

****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注塑机、粉碎机、电烘箱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现年产4600万件电度表配件,注塑、烘箱(原料烘干)废气收集后引至20米高排放,破碎粉尘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与烘箱废气(原料烘干)收集后一同引至20米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引至25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呈无组织形式,车间密闭,及时清理;焊接烟尘加强通风换气;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废乳化液。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和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暂存于企业,后委托**臻盛****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根据温环发〔2022〕9****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监测频次为1天。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烘箱(原料烘干)废气集气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5限值;破碎粉尘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5限值;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在现场监测时,非甲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注塑车间门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布置了2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北侧和东南侧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南侧与**文具相连,西北侧****器材厂相连,无法布点监测。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新增年产3000万件电度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四)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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