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龙港新城月湖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有限公司:****服务站 (******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服务站(******站)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意见.pdf

****有限公司:****服务站

(******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3月8日,****有限公司:****服务站(******站)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有限公司:****服务站(******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服务站(******站)位于**省**市**临港大道与**路交叉口,总占地面积约3261m2。总建筑面积672.37m2,年销售559吨柴油、2857吨汽油和10万KWh电。于2020年9月委托****编制了《****有限公司:****服务站(******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了******建设局的审批(龙资规环建(2020)113号)。本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竣工,于2022年12月2日取得营运证,2023年1月调试完成并试生产,员工5人,站内不设食宿,日工作24小时运营(三班倒),年工作365日。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登记表已填报(登记编号:****)。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786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51%。

(三)验收范围

****有限公司:****服务站(******站)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周边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主要是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卸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储存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加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车辆进出。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并禁鸣,尽量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生活垃圾。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委托**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隔油池出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液阻检测值和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加油枪气液比、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西侧和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

(六)其他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30****0220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

五、验收结论

****有限公司:****服务站(******站)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尤其关注站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定期进行设备和管线组件VOCs泄漏检测和修复,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

(四)及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加强汽车的鸣笛管理,有效控制噪声达标排放。

(六)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有限公司:****服务站(******站)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