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整治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2月8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包装厂,于2006年5月22****经济贸易局审批改制为****(平经贸企业【2006】80号)。企业于2006年6月委托编写《****包装厂厂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6年6月27****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06年】89号),因历史遗留原因,该项目未进行验收。项目位于**县鳌江镇莲藕北路40号,厂房为自有厂房,生产车间在一楼车间,从事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用地面积1437m2,建筑面积1008m2。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年加工纸箱500吨。 企业于2019年10月委托****编制《****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9年11月18****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19〕192号)。企业已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9号),对全县范围内的包装印刷等六类行业企业进行整治提升,促进全县包装印刷等六类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质量,****被列为整治提升对象。企业根据“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利用已有厂房实施包装印刷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履行环评手续。 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2月调试完成并投入生产。本项目员工12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制,年工作日为330天。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0%。 (三)验收范围 ****整治提升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提供的材料表明,①项目燃生物质锅炉、瓦楞工序已取消,无相关设备,原材料改为外购瓦纸片,白乳胶改用玉米淀粉胶代替;②手动模切机数量减少1台,新增1台覆膜机,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覆膜废气和配料粉尘,无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和白乳胶挥发废气产生。覆膜废气和配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无灰分产生。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内暂存,委托******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环境局 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要求,生活污水不做监测水。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时,厂界非甲烷总烃,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布置1个上风向参照点(A点),在厂界北侧布置3个下风向监控点(B点、C点、D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测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东北侧(1号点)、东南侧(2号点)设置2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西南、西北侧与邻厂相连,无法布点监测)和1个敏感点噪声测点(3号点)。厂界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来源于生产车间,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无灰分产生。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内暂存,委托******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提供的材料与验收报告的数据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六)整治提升符合性情况 企业自查结果表明,企业已基本完成考核指标中生产合法性、废气收集与处理、废水处理等方面要求。主要问题存在于生活污水监测不完善,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不足之处。 五、验收结论 ****整治提升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车间管理,合理布局,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减少门窗开启频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牌、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3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