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长办〔2025〕141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办公室:
为持续改善全市,特别是潭江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深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项目储备,根据《****财政局 ****水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财农〔2024〕51号),现将2026年**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潭江流域水环境水质保护及治理等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各县(市、区)需结合地方实际,重点围绕“清四乱”“清漂”专项行动、水塘河道清淤、**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幸福河湖和碧带建设、水经济发展等河长制重点工作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且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主要包括:
(一)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河湖库“清四乱”、清淤疏浚、碧带建设等河长制专项行动,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船舶污染源等水污染防治,水安全保障,水**节约与保护,跨界河湖综合整治,水经济发展、幸福河湖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
(二)水生态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保洁、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智慧河长系统建设与维护、河湖监测监控、河长制检查督察等项目。
(三)水环境及水质保护治理相关科研、科普宣传项目,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河湖健康评价监测、突出问题治理研究、水**保护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科普宣传等项目。
(四)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包括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及国省考断面达标攻坚任务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各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绩效指标表及相关材料等。
(一)项目申请文件。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办公室向**市河长办出具2026年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项目汇总表。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拟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汇总平衡,并填写资金拟安排项目汇总表(附件1),确保本辖区拟安排项目的补助总额不超过申请限制。
(三)各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事前绩效评价及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组织做好项目情况的收集填报,对拟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填写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完成填报项目绩效指标表(附件3)。项目相关材料按建设项目相应行业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项目资金的文件、项目批准文件、国家或省布置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等。每宗项目的材料需单独编制成册。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拟安排项目的申报和审核,申报资金总额不超过本辖区2025年度上缴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的2倍。绩效目标应全面合理可达到,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二)2026年**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将本辖区申请材料报送市河长办,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标书代写
(三)市河长办整理汇总全市申报项目,对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全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方案,****政府审核。
附件:1.2026年**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汇总表
2.2026年**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
3.2026年**市潭江水**保护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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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3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政府,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