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HJ综****017****医院迁扩建工程项目验收报告整合.pdf ****医院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18日,****医院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医院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医院原址位于老**,因运营需求经论证,搬迁到位于**市大荆镇的东里村。于2015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医院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7月9****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5]152号),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及后勤辅助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排水、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项目于2017年4月28日开工,2022年10月1日竣工,口腔科不再设置含银、含汞的设备和治疗过程;放射科不再设置洗片的设备,不产生相应的废水;检验科不再使用含铬的试剂;现阶段由于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 目前,已建的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3%。 (三)验收范围 ****医院迁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设备与环评内容略有变动(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3-3);医疗废水中不含酸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放射废水;病理科废液作为医疗废物由****委托清运处置;项目现阶段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消毒池+格栅井汇入集水井,汇同经消毒处理后的医疗废水一并通过由**星达****公司设计并施工的院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预化沉淀池+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方法)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食堂油烟、地下停车场废气、污水站恶臭、浑浊带菌空气。项目污水处理废气集气后经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15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51米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经集气后引至48.9米高空排放;项目浑浊带菌空气通过采取消毒措施后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社会生活和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加强就医秩序管理和文明就医宣传,尽量降低社会生活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病理科废水、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项目医疗废物已与****委托清运处置协议委托处置;病理科废液作为医疗废物由****委托清运处置;废水处理污泥暂未产生。一般性固体废物经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6月11日至12日),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排放的污水中的pH范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银、粪大肠菌群、总氰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6月11日至12日),污水处理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地下停车场集气后排气筒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排放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硫化氢、氨、甲烷、臭气浓度、氯气浓度均小于《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6月11日至12日),两天昼间、夜间监测结果表明,西侧(1号点)、北侧(2号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检测时,所有测点均无明显声源。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已签订。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医院迁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本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院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各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废水进出口安装水量计量装置,便于环保监控。室外的收集池、排放池上加盖,减少因雨水增加水量。 (四)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险废物合法处置。 (六)尽快编制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医院 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