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3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名为永****五金厂,于2023年1月6日****管理局****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省**市**县**街道河岙村的聚源五金产业园的生产车间6#中的1楼北侧的厂房进行生产,园区总建筑面积57048.68m2,****建筑面积约为1150m2,聚源五金产业园内25家企业于2022年11月委托******公司捆绑编制了《聚源五金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31****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永建[2023]18号),设计****年产800吨金属饰品的生产规模,实际年产50吨金属饰品,企业于2023年2月初开工建设,于2023年2月中旬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现阶段由于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比12%。 (三)验收范围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年产500吨金属饰品,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与环评中“脱模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20米高排放”不同,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压铸机冷却水、抛光废水和初期雨水。****园区统一的物化处理(隔油+混凝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后60%回用于抛光工序,剩余生产废水再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园区现有生化处理设施(A/O2生物法)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尘渣、生化处理污泥和物化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化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后外运填埋;****园区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回用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硬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总镍、总铬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总铜、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4.2.2 下水道末端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根据污水的最终去向符合国家和地方先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应符合C级的规定;总铁排放浓度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 884-2011)中的相关标准;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根据温环发〔2022〕9****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监测频次为1天。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压铸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北侧(2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东南侧与聚源产业园6幢相连,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和3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压铸运行声,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风机。昼夜监测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北侧(1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厂界西北侧(2号点)测点噪声检测结果超标。 企业位于聚源五金产业园内,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聚源五金产业园边界西北侧(1号点)、西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和东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生产运行声,昼间4号测****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其余测点噪声均为无明显声源。昼夜监测中,厂界西北侧(1号点)、东北侧(3号点)、西南侧(2号点)昼间和东南侧(4号点)昼间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南侧(2号点)夜间和东南侧(4号点)夜间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