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登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永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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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登宝验收意见.pdf

****迁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25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五金装饰扣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原厂址位于**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租赁面积3468.37m2,原审批生产规模达到年产五金装饰扣500吨,五金饰品抛光加工400吨,原有员工2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实行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天数300天。

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 200 万元,拟搬迁至位于永****工业园区,用地面积5570.59m2,建设规模17374m2。本迁扩建项目,拟增加压铸机、滚筒抛光机等设备数量,拟淘汰喷漆、滚漆等工艺。厂区内劳动定员减少至120人,部分在厂区内食宿,实行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天数300天。项目迁扩建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五金装饰扣1200吨、五金饰品抛光加工400吨。

企业于2022年9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9****环境局审批(温环永建[2022]300号)。于2022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2023年1月投入生产,本项目对照环评设计设备数量,部分设备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项目员工105人,其中50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6%。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对照环评设计设备数量,部分设备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环评要求蜡抛光经机器自带的湿式除尘后引至不低于20米排气筒排放,实际企业蜡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水帘净化处理,尾气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水帘除尘、抛光废水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水喷淋废水、水帘除尘在原有水池中循环使用,定期打捞沉渣,添加新鲜水不外排,抛光废水汇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由******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物化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40%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设有2套压铸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气旋混动喷淋塔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24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蜡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水帘净化处理,尾气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项目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24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锁脚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尘渣、物化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锁脚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材料、尘渣外售综合利用;物化污泥定期由**市****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水处理后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pH值范围均小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总锌排放浓度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物控制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单位排放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1F压铸车间出入口(I号点),厂界上风向(J号点--东侧),厂界下风向(K、L、M号点-西侧)设置5个无组织废气测点,监测结果表明,1F压铸车间出入口(I号点)颗粒物浓度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上风向(J号点--东侧),厂界下风向(K、L、M号点-西侧)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压铸机运行声,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6月15日上午、下午监测中,厂界南侧(2号点)、北侧(4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厂界东侧(1号点)、西侧(3号点)测点噪声未能达标。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锁脚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尘渣、物化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锁脚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材料、尘渣外售综合利用;物化污泥定期由**市****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迁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迁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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