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伙食团食材加工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车站机关伙食团食材加工业务外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业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机关伙食团食材加工业务外包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服务内容:****机关伙食团食材加工业务外包服务,满足甲方每周一至周日早餐、中餐、晚餐40-60人就餐需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餐食标准每周五编制下周食谱,由甲方审核后制作。负责饭菜制作、餐厅管理、用餐服务、餐饮场所卫生清洁和相关工作,随时接受甲方其他工作安排。
2.4 项目地点:******公司****公司****车站 )。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该项目服务供应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净利润不存在亏损。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厨师、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所有拟派人员健康证,并承诺所有拟派人员中标后参与到合同履行中。
4.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3****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标书代写
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服务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银行到账凭证。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报名时间:2025年11 月 5 日至2025年 11月 11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inde )注册成功。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毕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转成一个PDF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②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资料费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注:投标人提交文件费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开票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 2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响应截止地点):****(****原区嵩山北路222号天龙大厦1503A)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市嵩山大道113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8****6289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省****原区嵩山北路222号天龙大厦1503A
联 系 人:房工
电 话:0371-****1077、199****0877
邮 箱:****@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路支行
银行账号:411********1003660202
日 期:2025年 1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