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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汇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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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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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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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9月6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成立于2012年8月,企业位于**市******基地A36-2地块,建筑面积15509.58m2。

企业于2013年委托**市****研究院编制《****年产7000吨SMS医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7月30****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3】128号)。该审批地块****基地A36-2地块,属河头垟村,现状已建成一幢生产车间及一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509.58m2,该项目现状未投产,厂房空置。

后企业于2014年委托******公司编制《****年产7000吨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2月11****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4】138号),并于2015****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5】4001号),该项目厂区位于萧江镇浃底村,现状产能产量不变。

为适应市场发展,企业决定利用******基地A36-2地块原有生产车间西首,且与原项目(13年审批项目)共用综合楼,使用面积约11461.16m2,引进立体袋生产线及配套印刷设备,设计新增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

企业于2020年3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14****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0〕43号)。目前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无纺布生产线、凹版印刷机等未配置齐全,本次为分期验收。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分期配置的设备于2023年6月调试完成并投入生产。企业原有职工人数为100人,本扩建项目新增职工50人,厂区内新增食堂,不提供住宿。本项目实行两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目前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00%。

(三)验收范围

****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提供的材料表明,①无纺布生产线较环评减少1台(目前数量为4台,其中有1台未启用),凹版印刷机减少2台,复合机有1台未启用,无筒印机;②环评审批时,项目北侧为民居,现实际北侧为******厂区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配料粉尘、熔融纺丝废气、印刷废气、复合废气和食堂油烟。

配料粉尘大部分在车间内沉降至地面,沉降粉尘及时收集;印刷工序在密闭微负压印刷车间内进行,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复合废气集气后引至23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纺丝废气集气后引至23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引至23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印刷版、废粒子包装袋、废金属外壳、废抹布、废油墨桶、废塑料内衬、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印刷版、废粒子包装袋、废金属外壳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油墨桶、废塑料内衬、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企业,委托******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环境局 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要求,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7月19日验收监测期间,熔融纺丝废气集气后排气筒3#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7月20日验收监测期间,熔融纺丝废气集气后排气筒1#、2#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8月20日验收监测期间,复合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7月19日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时,厂界非甲烷总烃,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位(厂界南侧J点、西侧K点、北侧L点、东侧M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房门窗外布置1个监测点位(生产车间南侧门口I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控点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7月20日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南侧(1号点)、西侧(2号点)设置2个厂界噪声测点1个敏感点噪声测点(3号点)。厂界南侧(1号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西侧(2号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现场检测时,3号测点(敏感点)主要声源为杂声,其余测点无明显声源。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审批文件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年产4700万只环保型立体袋智造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5、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3年9月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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