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 (**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 (**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17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省**市乐海围涂(盐盆片)水系规划修编》(2015),乐海围涂区建设河道总计14条,****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所涉及的是其中两条河道,东直河位于纬十路以北,西至盐盆标准海塘,东接**河,开挖河道长1712m,河道护岸长3424m,**宽40m。**河位于经九路以西,北至**河,南至浦道,开挖河道长3980m,河道护岸长7960m,**宽30m。工程河道建设与城市景观相结合,**河两岸滨水绿地面积约25.7万m2,东直河两岸滨水绿地面积约1.5万m2。 本工程分为水利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两部分,****工程部分又划分为3个标段进行施工,分别为****段(纬十路~**河头)、**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和****段(纬十七路~浦道)。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和环境改造工程其他标段与**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工程相比施工进度落后较大,预备**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工程先行开展竣工验收, ****改革局出具的《**河河道及景观和环境改造工程绿化部分甩项的意见》(乐经开投资[2023]22号)中的内容显示:****开发区**河河道及景观和环境改造工程(北段及南段)(乐开投资[2018]29号文件)内涉及绿化部分,已经由经九路沿线附****停车场及环境改造工程)对上述**河绿化部分进行重新立项(乐经开投资[2023]11号文件)并统一进行设计,故本次就**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工程先行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工程于2017年3月27开工,在2021年10月9日全部完工,实际施工时间为1653日历天。 项目实际总投资480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2%。 工程规模:工程北起纬十路、南至纬十七路,新开挖河道长约1083m,**河道护岸约2166m。防洪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90m,正常水位2.96m,设计低水位1.50m,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 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工程量:土石方开挖总量18.38万m3,回填量4.69万m3,借方量4.10万m3,余方量17.79万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7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27日,****环境局乐****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乐环规[2016]69号)。 (三)验收范围 本****经济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仅对**河中段有一小段打桩工艺进行了优化。 根据变更文件(乐开投资[2020]38号)变更的内容: ****开发区**河中段桩号E0+774-E0+844(共60米),因该段天然气与成品油管道是浅埋段,原设计护岸基础为水泥搅拌桩,基础需要开挖大块石;并且存在较**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由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后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原则上同意该方案,会议纪要如下: 1、原设计水泥搅拌桩优化为引孔+高压旋喷桩,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 2、增加费用约80万元,按市政定额组价,由第三方审核按合同和招标文件执行。 3、****管委会承担,****管委会保留对管道业主单位承诺相关保护费用的追诉权。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及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并每天至少洒水4-5次。淤泥及时清运,密闭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利用就近村庄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处理厂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清运至乐海围填区进行回填处理。车辆出入减速缓行,以减轻噪声影响,并尽量禁止汽车进出车库时鸣号。对动力设备、发电机组等进、排气口安装消音器,并对底座安装减振垫,以减轻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内河水环境的影响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开拓了内河流道,有效改善了水流环境,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水环境的质量。 (2)环境容量分析 内河目前已无环境容量,**河护岸采用复式断面型式,即上部生态式斜坡+干砌石挡墙的断面,其中干砌石挡墙岸线位于规划蓝线位置,以上设计可保证**水域面积。与围垦区现状相比,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显著提高片区水域面积。 (3)对洪涝的影响 本工程实施并结合其他城防工程的实施,****开发区盐盆片小流域防洪排涝能力起到重要作用,****开发区水利环境、生态环境,提高建设区块投资环境、生产环境,促进城市新区发展,其效益显著。 (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随着河流水质变好,各种生物的生境都将改善,一些不适宜在原来环境生活的浮游生物可以在河道中生长繁殖,一些非耐污性的鱼类也可以迁移到此定居,底泥质量的改善也使一些耐污能力较低的底栖生物如螺类、蚌类等得以繁殖。各种生物的迁入,使项目河道的物种多样性得以增加。 随着生物多样性的提高,河道内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种结构将更完善,食物链的断链环节重新恢复,食物网复杂化。而生境异质性的恢复也使生态系统的水**垂直结构更完整。从而使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发育更成熟,其质量、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得到提高, 有利阻止或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 总体而言,项目的完工将使河道的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会有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异质性增加,生态系统结构更完整。 3、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开发区管理委****小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予以管理,并****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验收调查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水质 对比验收调查期间(2023年10月16日、17日)的地表水监测数据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可知:本项目检测项目中的pH值范围、溶解氧、高猛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铜、总锌、挥发酚、石油类、六价铬、总铬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氮未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开拓了新的内河流道,改善了水流环境,但由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海围垦区,内含有机物腐殖的污染淤泥,导致水质中营养物增大,虽然氨氮、总氮不符**质指标要求,但从河道上游至下游,氨氮、总氮浓度基本稳定。本工程基本落实环评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河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开发区**河、东直河河道及景观工程(**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雨水管道末端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时危险品通过雨水管道进入河道。 3、****开发区污水管道建设,加强河道的管理。 4、项目本次属于**河中段(纬十路~纬十七路)水利部分竣工验收,待其余河段工程完工后,再行组织总体工程验收。 验收组签字: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