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宏达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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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签到表.pdf

**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pdf

**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市宏达****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市宏达****公司主要从事消防设备生产、加工和销售。于2020年4月委托编制《**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20年6月1****环境局**分局备案(温环乐改备〔2020〕875号),备案内容为: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窨井盖2万套。项目已通过环保设施整改验收,已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

现因产品质量需求和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拟增加溶剂型涂料使用并取消人工刷漆工艺,新增一条喷漆流水线,搬迁至位于**市大荆镇龙避岙村的自有厂房生产室外消防栓和窨井盖,用地面积为10181.53m2。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仍为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窨井盖2万套。

企业于2023年9月委托**清雨****公司编制完成了《**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9月19****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3]177号)。企业于2023年9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1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未建设二层车间,仅建设了一楼车间,所有工序均在一楼车间内进行,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试压废水在原有水池中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设有独立密闭的喷漆车间,喷漆、调漆、晾干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调漆、晾干废气通过干式喷台(纸质过滤器)收集预处理后经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机加工过程溢散的金属粉尘通过车间沉降,定期清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焊接烟尘、废过滤棉、废话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废切削液,其中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在危废间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话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暂存,待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后委托处置;焊接烟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市宏达****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市宏达****公司喷漆、调漆、晾干废气净化后的苯系物、乙酸酯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市宏达****公司厂界上风向(E号点-东北侧)厂界下风向(F、G、H号点-西南侧)、喷漆车间出入口(I号点)设置5个无组织废气测点,11月29日、30日监测结果表明,喷漆车间出入口(I号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上风向(E号点-东北侧)厂界下风向(F、G、H号点-西南侧)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市宏达****公司厂界西南侧(1号点)、东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西北侧紧邻****公司搅拌站,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噪声,1号、2号测点均无明显声源。11月29日、30日上午、下午监测中,厂界西南侧(1号点)、东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焊接烟尘、废过滤棉、废话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废切削液,其中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在危废间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话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暂存,待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后委托处置;焊接烟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市宏达****公司迁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待其签订废过滤棉、废话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危废处置协议后通过**市宏达****公司年产室外消防栓2万套和窨井盖2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市宏达****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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