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方园气动元件有限公司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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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月23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的企业。企业利用****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218号的厂房组织生产,建筑面积8223.32m2。已于2019年3月委托****编制《****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3****环境局**分局审批(温环乐规[2019]41 号)审批内容为:用地面积 4072.42m2(其中带征面积:225.0m2),总建筑面积 8223.32m2,氧化槽容量30773升,年加工铝气缸管800吨,并于2019年10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在挤压成型、拉直校正和内外精拉等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模具,而模具经反复使用后将会造成模具耐磨性、表面硬度、疲劳极限和抗蚀能力会降低,极大的缩短模具的使用寿命,为了**模具的使用寿命,企业决定购入井式渗氮炉,对模具新增氮化处理工艺。综上,本次扩建内容主要是增加氮化炉,新增氮化处理工艺,项目扩建完成后其他生产设备数量、工艺流程、产能均不变。

2023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新增氮化处理工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3年12月27****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开备〔2023〕61号),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4年1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全厂员工人数为50人(本次不新增员工,采用内部调剂),厂区不设食宿,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比33.3%。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扩建项目主要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扩建项目氮化处理及冷却过程产的渗氮尾气,废气经专用氨气点燃装置(加热至500~600℃)处理,经充分燃烧后外排。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不涉及相关固废的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北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A号点位),于厂界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B-C-D号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性扩改建限值要求。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和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公司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新增氮化处理工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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