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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经权属村新宅镇和阳坑村及所在村泉溪镇瑶村现场确认,2024年度林草湿“一张图” 泉溪镇瑶村第823、818、820、816、808、798、801、841、794小班中面积155亩,权属为村新宅镇和阳坑村,双方签署《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充协议书》。现就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范围内155亩的权属从泉溪镇瑶村变更为新宅镇和阳坑村的相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2025年11月13日17:30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