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骐盛电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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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3月15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县彭溪镇水尾村隘门新村。公司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8281.1m2,总建筑面积约15360.68m2。企业2019年委托编制《******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9****环境局**分局审批(温环泰建[2020]2号),于2020年5月30日完成排污登记申报,并于2021年6月27日进行排污登记变更(编号为****)。企业以陶瓷棒、合金丝、铁帽、钢材、铜、电器配件等原辅料,通过钻孔、CNC开料、线切割、绕线、压帽、筛帽等工艺,形成年产1000套模具、50亿粒电阻、300台测封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规模。

现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电阻外协涂装工艺改为自主生产,企业于2023年12月委托**星达****公司编制完成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11****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泰建[2024]2号),企业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现涂装线为10条,绕线机为145台,实际年生产40亿粒电阻,本次为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48人,厂区内设有食宿。住厂约为20人,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比2.25%。

(三)验收范围

****技改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模具和测封自动化设备产品暂未投入生产,涂装线为10条,绕线机为145台,实际年生产40亿粒电阻,本次为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创业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山地灌溉,实现污水零排放。

(二)废气

项目涂装、烘干工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YJ-JDGJ-4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高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次品和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温****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创业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山地灌溉,实现污水零排放。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内(车间出入口)处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在现场监测时,于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涂装、烘干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油烟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南侧、西北侧和东南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北侧与邻厂相连,无法布点监测。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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