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穆成钮扣加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永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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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穆成验收意见.pdf

****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5月23日,****工厂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工厂是一家专业从事服装辅料加工、销售的企业。企业租用永****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765m2。2023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25****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3〕291号),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4年3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由于选扣机、厚薄机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现阶段产能达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故本次做分期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厂区不设食宿,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比6%。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加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选扣机、厚薄机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现阶段产能达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故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制扣、激光打标、激光切割粉尘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实际制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汇同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的激光切割、激光打标粉尘经同一根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激光切割机冷却水和水喷淋除尘水。本项目租赁厂区内无厕所,员工如厕依托永****公司现有厕所;激光切割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除尘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制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汇同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的激光切割、激光打标粉尘经同一根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树脂边角料和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树脂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工厂激光切割、激光打标、制扣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工厂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北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D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加工厂厂界北侧(1号点)设置1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与空置厂房相连,厂界南侧与****公司相连,厂界西侧与其他厂清洗区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1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工厂年加工100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工厂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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