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公司) 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 (原****公司) 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5月30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原****公司)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名****公司,2022年10月24日****管理局同意变更)是一家专业从事大豆拉丝蛋白生产、加工的企业,****公司于2017年通过公开****经济开发区20-05-1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6037m2,共投资7800万元用于厂房的建设以及设备的购买,厂区内共拟建三栋厂房(1#研发车间,6F,6761m2,2#生产车间5F,14941m2,3#宿舍楼6F,5441m2),一间门卫室(1F,94m2),一间发电机、配电房(1F,104m2),总建筑面积为27341m2。 企业位于****经济开发区浦南三路158号的自建厂房进行生产,于2020年4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公司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5月6****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建〔2020〕26号),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员工人数为105人,厂区内设有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比0.29%。 (三)验收范围 ****(原****公司)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清洗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次品、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次品和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原****公司)生产用房及非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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