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百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审批
浙江-温州-永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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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竣工验收意见.pdf

******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7月22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256-2021)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预拌干粉砂浆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租赁******公司位于**省**市**县桥下镇鸡笼屿工业区的工业用地进行生产,总租赁用地面积为8159.7m2。于2022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29****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3〕14号),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产能达年产5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本项目员工人数为25人,厂区不设食宿,生产实行两班制,每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2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比5.56%。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设计传送带需完全密闭,并在输送带上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实际产品为湿料,并对部分流水线进行包围,运输过程中无较大粉尘产生,暂未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环评设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用于厂区绿地灌溉,不外排,实际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引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喷淋水在喷淋过程中自然挥发,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二)废气

本项目堆场采用钢棚储库结构并设置围墙,库内配备水喷淋装置,并定期喷洒;运输车废气采取进出场车辆清洗,洒水车定期洒水,并及时清扫道路的措施;上料、破碎、振动筛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于传送带设置包围,并采取喷洒抑尘措施;水泥粉罐补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8米高空排放;煤灰粉罐补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8米高空排放;砂仓仓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2米高空排放;筛分机与细砂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2米高空排放;外加剂投料粉尘、粉罐出料粉尘、搅拌粉尘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5米高空排放;散装粉尘、袋装粉尘经各自独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同一根排气筒引15米高空排放;项目烘干机采用低氮燃烧器,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6米高空排放;烘干后的砂料经提升机提升进入罐内,其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22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手套、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手套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公司处置;收集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炉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200 毫克/立方米、300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手动、罐车出料粉尘净化后排气筒、提升粉尘及仓顶粉尘净化后排气筒、水泥仓顶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煤灰仓顶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砂仓仓顶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筛分机、细砂仓仓顶粉尘净化后排气筒、外加剂投料及计量器粉尘净化后排气筒、上料、破碎、振动筛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北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J号点位),于厂界西南侧共设置3个无组织下风向废气监测点(K-L-M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1号点)和西南侧(2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南侧与**油品相连,厂界北侧与山体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预拌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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