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自动化辅助系统功能性能测试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自动化辅助系统功能性能测试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动化辅助系统功能性能测试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概算:19.6万元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技术服务,主要内容是对自动化辅助系统性能进行测试。
五、初步技术参数
相关测试项目包含:
1. A型机器人能力测试(数量3):
1.1机器人区域覆盖性;
1.2机器人定位精度;
1.3机器人自主导航功能;
1.4机器人后台调度;
1.5机器人承载能力;
1.6机器人移动速度;
1.7机器人爬坡能力;
1.8机器人续航能力;
1.9机器人充电时长;
1.10机器人供电特性;
1.11机器人耐腐蚀性。
2. B型机器人能力测试(数量2):
2.1自动投喂功能;
2.2状态监测功能;
2.3数据记录功能;
2.4应急处置功能;
2.5机械臂承载能力;
2.6机器人自主导航;
2.7机器人移动速度;
2.8机器人定位精度;
2.9机器人爬坡能力;
2.10机器人续航能力;
2.11机器人充电时长;
2.12机器人供电特性;
2.13机器人耐腐蚀性。
3. C型机器人能力测试(数量1):
3.1清洁功能测试;
3.2收集功能;
3.3机器人供电特性
3.4机器人自主导航;
3.5机器人移动速度;
3.6机器人定位精度;
3.7机器人爬坡能力;
3.8机器人续航能力;
3.9机器人充电时长;
3.10机器人耐腐蚀性。
4. 物品收集盘倾倒系统能力测试(数量1);
4.1倾倒功能测试;
4.2倾倒角度;
4.3对接特性。
5. 自动控制及数据集成系统能力测试(数量1);
5.1系统控制能力测试;
5.2系统联动能力测试;
5.3系统机器人调度能力测试;
5.4系统数据集成功能测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专业资质条件
无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5日
八、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对本次采购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邮箱****@qq.com)。
(二)材料要求
以电子邮件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废弃物处置与消毒机器人测试。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参加意向说明与初步报价。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检测服务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267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