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亚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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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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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9月20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用温****公司位于**省**市**市**湾港区临港经开区科研南路2号的2#生产厂房第1-3层部分进行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2680m2。企业于2024年4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23****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乐建[2024]83号),企业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现阶段挤出流水线为2条,实际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360吨、塑料件30吨,本次为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9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比3%。

(三)验收范围

****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企业现阶段挤出流水线为2条,实际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360吨、塑料件30吨,本次为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未涉及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挤出、注塑工序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投料、拌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破碎工序加盖操作,加强通风换气,及时清扫。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活性炭暂存于企业,后委托**臻盛****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未涉及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内(车间出入口)处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在现场监测时,于厂界下风向布置了3个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限值;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注塑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甲烷总烃和氨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投料、拌料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北侧、东北侧和东南侧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年产改性PA66塑料粒子600吨、塑料件50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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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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