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14日,****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模具制造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省**市**区**街道**三路22号20幢302室及6幢101室的现有厂房1、2楼部分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855m2。于2023年9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12****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龙建〔2023〕232号),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员工人数为2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制(夜间仅部分注塑机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10%。 (三)验收范围 ****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注塑冷却循环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注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和拌料工序车间密闭,及时清扫地面;机加工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通风换气。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沉降粉尘、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包装桶和废油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塑料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和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包装桶和废油桶委托**县****公司****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注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苯乙烯和非甲烷总烃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6幢1楼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限值;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20幢1楼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注塑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20栋厂界三楼西南侧、东北侧和西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6栋厂界西南侧、东南侧和东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