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京报**推广项目
标的名称:新京报**推广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推进**县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新京报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与**优势,对**民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风貌等方面进行大力推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委宣传部主管主办、媒体融合转型下的新型主流媒体,兼具新闻采编、社会调查、政务服务、金融信息、智库研究、教育培训、品牌推广、文创研发、活动会展等功能,集“报、刊、网、端、微、屏”传播于****传媒机构。********报社****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全权代理《新京报》的经营、发行业务,广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京报纸媒和新京报网、新京报微博、新京报微信公众号、新京报APP及旗下媒体矩阵。充分发挥新京报全媒体传播优势,通过深度策划宣传或供稿等方式,大力宣传**在发展建设、产业功能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成就和意义,全面展示**的城市形象。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幸福大街37号18号楼2、3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杨竞超
联系电话:183****6680
传 真:/
地 址:**县**大厦1号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718
传 真:0578-****718
地 址:**县妙高街道南街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新京报).pdf (88.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