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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11-04 |
| 名称: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程村镇程村村道等23个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 |
| 主题词: | |||
为积极响应《**省乡村**用地政策指引》和**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我县拟建设程村镇程村村道、程村镇胡荔村乡村**项目、****农场办公场所等23个项目。本方案项目规模使用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环保设施短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用地约束,并通过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县的区域发展和乡村**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程村镇程村村道等23个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使用地块位于**县儒洞镇、沙扒镇、上洋镇、溪头镇、程村镇、新圩镇、织篢镇,共27个地块,总面积4.0822公顷。根据**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7606公顷,其中耕地0.0753公顷,建设用地2.0980公顷,未利用地0.2236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情况。
调整前,使用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3.3241公顷,建设用地0.7581公顷,均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后,使用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本方案项目为村道、篮球场、文化广场、污水处理设施、乡村**、办公场所等,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周转建设用地规模4.0822公顷。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4日—11月11日。
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政府网。
现场公示:使****人民政府、村委会公
示栏。
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市**县城情侣路1******局,邮编529800。
(二)电话咨询:(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662-****656)。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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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