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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二期工程一白蕉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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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二期工程一白蕉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采购合同 | ||
| DJG****018-TH-2025 | ||
| 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包含以下内容: (一)开展水深地形测量。依据《**临湖**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JTS120-3-2018)相关要求,完成满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要求的水深地形测量工作,达到交通运输(或航道)部门的报批要求。 (二)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国航道法》(2016年修订)《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 年第1号)《内河通航标准》(GB ****92014 )《**临湖**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JTS120-3-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完成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述、自然条件与河床演变分析、现状与规划、工程符合性论证、工程对航道条件的影响评价、工程对通航安全的影响评价、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并完成满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要求的相关图纸。 (三)其他要求。组织并通过本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办理航评报告报批手续,并取得交通运输(或航道)主管部门的批文。 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内容,并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及中标费率进行费用结算,中标人不能以此为由向采购人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