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德桥、****面粉厂筒仓
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市场价值以及相关广告设备设施首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公示
根据****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关于猎德桥、****面粉厂筒仓广告位公开出让请示》(编号:**** ),****(以下简称“城港公司”)因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事宜所涉及猎德桥、****面粉厂筒仓广告位使用权以及相关广告设备设施。城港公司根据《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市场询价方式选定**联信资产评估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此次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市场价值以及相关广告设备设施首年租金市****公司。
****公司以2025年10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于2025年10月31日正式提交了《****因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事宜所涉及猎德桥、****面粉厂筒仓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市场价值以及相关广告设备设施首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5]第Z0683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对广告位置使用权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设备租金采用成本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经综合评估测算和分析,本次广告位置使用权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设备租金采用成本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
城港公司委托评估的猎德桥、****面粉厂筒仓广告位置使用权按年分期支付下的五年期整体出让市场价值合共为24,803,0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万零叁仟零肆拾元整)(含增值税,税率为5%);城港公司委托评估的猎德桥、****面粉厂筒仓广告位相关设备设施按年分期支付下的首年整体出租市场价值为2,530,08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零捌拾元整)(含增值税,税率为13%)。现对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予以公示,欢迎****公司查阅详细评估报告。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签署意****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朱家俊,联系电话:020-****5026
通讯地址:**市**区阅**路220号媒体港****1301城港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