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0吨特高压节能及智能型电力金具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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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58389F毛海波
汤国华**省**市**区
**省**市**区八里店镇经编路33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000吨特高压节能及智能型电力金具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29-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省**市**区 **省**市**区八里店镇经编路333号
经度:120.1884 纬度: 30.83142****环境局****分局
2025-02-05
湖吴环建〔2025〕3号913********058389F002X
2025-07-2913300
125****
913********058389F**南******公司
913********4264887******公司
****0501MA28CE2G5X2025-07-25
2025-07-302025-09-29
2025-09-302025-11-03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000吨特高压节能及智能型电力金具年产15000吨特高压节能及智能型电力金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铝类电力金具锻压件1000吨、铝类电力金具铸造件1000吨、铜铝类电力金具1000吨、钢制件类电力金具锻压件7000吨、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无需锻压件5000吨铝类电力金具锻压件1000吨、铝类电力金具铸造件1000吨、铜铝类电力金具1000吨、钢制件类电力金具锻压件7000吨、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无需锻压件5000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熔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浇铸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6、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声源采取合理布局的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暂存库仓库的面积为30m2、危废暂存库的面积12m2废气:1、熔化废气1#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熔化废气2#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浇铸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4、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5、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声源采取合理布局的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暂存库仓库的面积为30m2、危废暂存库的面积12m2
将熔化废气分为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其中DA001熔化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一致,DA002熔化废气治理设施改为湿式除尘器,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浇铸废气治理设施在原有的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基础上增加了水喷淋处理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 打磨废气及焊接废气、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合并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 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在原有的湿式除尘器基础上增加了袋式除尘器。 打磨废气及焊接废气、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合并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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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768 1.024 1.024 0.768 0 1.024 0.256
0.307 0.41 0.41 0.307 0 0.41 0.103
0.0154 0.02 0.02 0.0154 0 0.02 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1 0 -1 -1 /
0.99 0.9 2.547 0.99 0 0.9 -0.09 /
0.017 0.0258 0.026 0.017 0 0.026 0.00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化粪池 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熔化废气1#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2#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1熔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熔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浇铸废气处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要求 浇铸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3浇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符合《**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要求
3 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处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 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4铝类电力金具抛丸/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符合《**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要求。
4 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焊接废气处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 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DA005钢制件类电力金具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焊接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符合《**市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要求。
5 无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下风向一、厂界下风向二、厂界下风向三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生产车间门窗通风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 消声、隔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 消声、隔音 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国废污染防治。国体废弃物应技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国度和一般国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心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委求,危险国废须技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 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风险物质按规范要求使用、贮存和管理原辅材料,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安排专人巡查,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物资。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环境风险物质按规范要求使用、贮存和管理原辅材料,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安排专人巡查,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物资。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已制定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30502-2025-078-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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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将原材料及未售出产品分档存放,要有明显标记,重新利用。 2、在拆除仓库前将物料分门别类,搬走所有物料到安全指定地点,然后打扫仓库,用水冲洗干净,不留死角,废水纳入污水管网。拆除仓库时应注意安全,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渣中,砖块可重新利用,其它可作填地材料。 3、不能回收的设备清洗干净卖给****公司,可用设备回收利用。 4、整个厂区拆除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是否有危险死角存在。清扫整个厂区,并要登记在册以便备查。已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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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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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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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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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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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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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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