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审批
江苏-宿迁-泗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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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5-0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开发区双洋西路与昆仑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29000万元

占地面积:利用预留地块43亩,项目建成后全厂147.38亩。

拟建设周期: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期9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双洋西路与昆仑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潘中华

联系电话:158****582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开发区智能小家电产业园**B1-2栋标准厂房405-406区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0527-****9833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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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