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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油厂**油田**区块24口井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油田**区块24口井2026年产能建设工程
选址选线:位于**市前郭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油厂2026****油田**区块、庙151区块进行产能建设规划部署,共部署开发井37口,其中**区块35口,新钻油井19口,新钻水井3口,评价井利用油井13口,平均单井设计井深798m,进尺1.76×104m。评价井利用13口,35口开发井整体建产能1.30×104t;在庙151区块共部署水平井2口,均为油井,设计完钻井深3570m,总进尺0.7×104m,l利用探井2口,设计单井日产油为10t/d,建产能0.6×104t。**单井集输管线4.65km,集输支干线3.5km,注水管线1.1km。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薛工:133****03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省****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净月街金碧街253号
联系电话:130****6711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将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