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49,98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49,98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4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人员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 1 |
安检服务 |
1(年) |
7(人) |
5357元/人/月 |
449988.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若有)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1.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特定资格 |
******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 05 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直接至****办理的,现金或电汇或转****公司账户,须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箱****@126.com****公司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3、获取地点及方式:****(**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6.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11月25日14:30 ,**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 11月25日14:30 ,**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
地址: **市鼓屏路67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陈少凡
联系电话:0591-****3080
11、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邮编: 350001
联系人: 王明珠、艾莉莉、刘媛
联系电话:0591-****7885
附1: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
| 银行账号:811********00377474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