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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建城****公司
地址:**市**区珠江****广场皇朝阁10楼D室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镇大成北路79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区金港大道844号万港城6幢14层1402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总部一区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的内容不完整。投诉事项2:本项目是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竞争性磋商项目,技术方案是评审的核心要素,成交结果未公示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及技术方案所能达到的服务结果以及拟中标供应商智能监测装置安装及系统的要求、应急预案、环保措施。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本机关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