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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局
2025年9月29日
| 编 号: | **** |
| 日 期: | 2025年9月29日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项目依据: | 《****发改委关于同意**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渝发改字[2023]143号) |
|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 泗溪公园以东,珠姚线以北,袁河大道以西,袁惠渠以南 |
| 拟用地面积: | 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4517.49(6.78亩)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16.07平方米(其中耕地1926.08平方米),建设用地1.42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市**区新溪乡204A单元详细规划204A53-A地块用地红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