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89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委托,就人机工效试验测试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委员会评审,报送招标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人机工效试验测试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3.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
4.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含税):75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总价(含税):756,600.00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7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部门一次性提出质疑。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受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质疑方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的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的有效期限;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在装备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同一事项反复质疑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恶意质疑投诉的供应商,按照装备供应商失信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投诉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投诉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10-****207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邮政编码:100071
联 系 人:张先生、颜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183****4483、186****4827、152****9623
传 真:0551-****0201
电子信箱:****@ah-inter.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10-****2073
联系地址:**市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10-****2073
联系地址:**市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