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中心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方式
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
(三)责任主体
****,各部门根据公开主体责任分工(详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执行。
(四)监督渠道
综合部负责受理公民、法****中心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海关大厦东座1107。邮编:518000。电话:0755-****929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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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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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机构设置 |
机构概况 |
本部门机构概况及主要职能 |
综合部 |
| 2 |
机构领导 |
本部门机构领导信息等 |
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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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内设机构 |
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
综合部 |
|
| 4 |
规划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综合部及各部门 |
| 5 |
财政预决算 |
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
综合部及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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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人事信息 |
本单位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人事信息 |
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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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其他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信息 |
各部门 |
| 8 |
通知公告 |
本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需要及时主动公开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告、信息公示等信息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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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保障等信息 |
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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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全文 |
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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