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区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5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该项目地块位于**区史各庄街道,总用地规模12721.503平方米。原土地主要用途为农林地、佳正门窗厂,2013年完成征地结案,从2013年至今一直是空地。****于2017年获得授权负责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根据《**区CP01-0801-0055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2025年),CP01-0801-005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镇**家园3号楼1层4
联系方式:138****7501 王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规范导则的要求进行,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及周边800m范围内场地使用历史、现状等调查分析,进行了污染物识别。在地块内完成8个土壤钻孔,3个地下水钻探建井施工工作,现场采集土壤样品44件(含5件内部质控平行样),检测项目55项;采集地下水样品4件(含内部质控平行样3件),检测项目79个。土壤样品分析检测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检测项目和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基础35项和特征污染物。
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
综合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区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801-0055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