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更换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更换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11月3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与黄****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2)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375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7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迪威****公司
投标总报价:353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7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6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5年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公司内网》《**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应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异议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异议人应保证提出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太昊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4-****1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化路9号**国际17层1702室
联系人:郭朋飞 张炜
电 话:186****2043
监督部门电话:0394-****010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