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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水水保〔2023〕4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等要求,****于2025年11月2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县思旺、官成镇东南侧。****风电场(思旺、官成区域)二期48MW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对该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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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1月2日至后20工作日
联系人:韦工 电话:134****652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