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里面的付款条款,具体如下:标书代写
一、原条款:
3.6 付款程序:
3.6.1 本项目正式****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承包方应****设计院完成设计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及正式供电设计图纸肆套。支付到本合同总价(金额扣除保证金)的20%;
3.6.2 承包方低压配电柜和发电机组设备进场后,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审核后,发包方于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金额扣除保证金)的30%;
3.6.3 工程完工,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供电系****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送电后的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到本合同本标段总价的65%;
3.6.4 完成项目整体综合验收(取得竣工备案证),累积支付至合同额(或预结算金额)的78%;
3.6.5 办理完物业移交后支付至80%;
3.6.6 物业移交后工程问题整改销项率达到95%后,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合同额的85%;
3.6.7 本标段工程所有系统完成,办理完物业接管手续,并办理完本工程结算后,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在核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8.5%;
3.6.8 工程结算价的 1.5%作为保修金,待两年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
支付方式:本合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产品为联链通,联链通支付比例为 0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清单单价不因供应链的支付比例变化而调整;甲方将在后续与乙方结算中结合供应链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对未足额使用供应链支付的部分,按年化利率3.9%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下调。
二、现修改为:
3.6 付款程序:
3.6.1 本项目正式****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承包方应****设计院完成设计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及正式供电设计图纸肆套。支付到本合同总价(金额扣除保证金)的20%;
3.6.2 承包方低压配电柜和发电机组设备进场后,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审核后,发包方于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金额扣除保证金)的30%;
3.6.3 工程完工,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到本合同本标段总价的60%;
3.6.4 本项目供电系****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送电后的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到本合同本标段总价的65%;
3.6.5 完成项目整体综合验收(取得竣工备案证),累积支付至合同额(或预结算金额)的78%;
3.6.6 办理完物业移交后支付至80%;
3.6.7 物业移交后工程问题整改销项率达到95%后,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合同额的85%;
3.6.8 本标段工程所有系统完成,办理完物业接管手续,并办理完本工程结算后,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在核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8.5%;
3.6.9 工程结算价的 1.5%作为保修金,待两年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
支付方式:本合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产品为联链通,联链通支付比例为 0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清单单价不因供应链的支付比例变化而调整;甲方将在后续与乙方结算中结合供应链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对未足额使用供应链支付的部分,按年化利率3.9%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下调。
特此说明!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