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2026年**区扶优助跑专项活动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区扶优助跑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人民币¥180,000.00元。项目包括:
(一)本项目计划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我局开展企业间不同类型的质量技术、质量管理类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专家、技术机构对区内企业进行质量技术扶优活动;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内容主要包含:
1.开展不少于6场质量技术、质量管理类科普交流活动,搭建质量知识普及平台,推动质量意识融入区域发展,了解**区各企业对质量服务的需求情况,针对性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质量,降本增效。
2.开展不少于2场面向港澳的质量主题研讨,学习借鉴港澳的先进理念与质量发展成果,探讨**机遇,推动三地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经济协同高质量发展。
3.组织专家或相关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扶区内企业不少于8家,了解企业有关质量、品牌、标准、认证认可、管理模式等方面现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书不少于8份。
4.组织专家或相关技术机构为不少于2****政府质量奖的重点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培育质量标杆。
5.开展不少于3场质量指导活动,宣传推广质量政策、质量管理、质量标准等先进质量理念、工具、方法,提升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总监、质量经理、质量技术能手等人才队伍能力素养。
6.其他所需物资及物品等。
(二)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以实际工作开展为准。
三、项目预算金额
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如项目总费用超过18万元,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按最高18万元进行结算。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相关项目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中标后再分包转包。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服务机构简介、类似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我单位,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仅接受邮寄请勿自行送达。邮寄收件地址:****质量发展与检验认证科(**市**区凯翔路3号),联系电话:020-****5377。
(二)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9:00-12:00,14:00-18: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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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