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中心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5 年11月4日****交易中心****中心对沈****中心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 | 得分 |
| 1 | **** | 洪哲涛 | 410日历天 | ****8688元 | 97.56 |
| 2 | **省永****公司 | 巫国樑 | 410日历天 | ****8712元 | 97.30 |
| 3 | ****公司 | 周淑敏 | 410日历天 | ****6896元 | 95.82 |
公示期限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
评 标 纪 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动态核查证明,评标委员会经系统询标,该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资格审查内容、⑤“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规定,****公司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的投标文件商务标第一部分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落款时间,评标委员会经系统询标,该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规定,****委员会充分讨论一致认定,****公司的商务标第一部分审核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徐加波
代理单位: **** 联系电话:0580-****553 联系人:袁郡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