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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3MAC2R0MC6A | 建设单位法人:邱晨 |
| 邱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乌镇镇兴发路139号 |
| 年产140万件高端碳纤维核心部件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9-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63-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乌镇镇兴发路139号 |
| 经度:120.51608 纬度: 30.6711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1 |
| 嘉环桐建〔2023〕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3MAC2R0MC6A001X |
| 2025-03-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0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3MAC2R0MC6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83MAC2R0MC6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28AE4Y4F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849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40万件高端碳纤维核心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40万件高端碳纤维核心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氧树脂胶-涂胶-预浸料覆膜-预浸料裁切-热压成型-粗加工-打磨-喷砂-喷漆、烘干-抛光-印刷-产品清洗-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环氧树脂胶-涂胶-预浸料覆膜-预浸料裁切-热压成型-粗加工-打磨-喷砂-喷漆、烘干-抛光-印刷-产品清洗-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预浸料废气、覆膜废气、抽真空废气、机加工废气、粗加工废气、污水处理恶臭以及危废仓库废气因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热压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经收集由散热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一齐由吸尘柜处理后通过2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2);油性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水性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 实际建设情况:预浸料废气、覆膜废气、抽真空废气、机加工废气、粗加工废气、污水处理恶臭以及危废仓库废气无组织排放;热压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一齐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2);油性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水性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热压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
| 热压废气处理装置未安装散热器,根据检测报告可知,热压废气进入活性炭时烟气温度最高为38℃,可满足环评中确保废气进入活性炭时温度降低到40℃以下的要求,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企业实际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可满足企业热压废气处理要求。 环评要求打磨、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一齐由吸尘柜处理后排放,吸尘柜与布袋除尘器处理原理类似,但是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远高于吸尘柜,根据检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对打磨、喷砂、抛光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处理效率为92.52%,处理效率大于环评中90%处理效率,因此打磨、喷砂、抛光废气处理装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审批建筑面积为3340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筑面积为33875.89平方米 |
| 根据不动产权证(浙(2025)**市不动产权第 ****331号),该项目所建厂房为工业用房,面积变化量约1.4%,增加的457.89平方米为工业用房,实际作为办公用房使用,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面积变化量较小,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468 | 0.7054 | 0 | 0 | 0.647 | 0.647 | |
| 0 | 0.259 | 0.282 | 0 | 0.353 | 0.259 | -0.094 | |
| 0 | 0.013 | 0.014 | 0 | 0.035 | 0.013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797 | 2.269 | 0 | 2.269 | 1.797 | -0.472 | / |
| 0 | 0.196 | 0.323 | 0 | 0.646 | 0.196 | -0.45 | / |
| 1 |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处理方式为: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凝反应→A/O池→沉淀池→外排 | 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总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的规定,pH值、COD、石油类、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处理方式为:生产废水→调节池→混凝反应→A/O池→沉淀池→外排 | 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总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的规定,pH值、COD、石油类、BOD5、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 1 | 预浸料废气、覆膜废气、裁切粉尘、抽真空废气、机加工废气、粗加工废气、污水处理恶臭以及危废仓库废气因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热压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经收集由散热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一齐由吸尘柜处理后通过25m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2);油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水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 DA001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2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3的苯系物(二甲苯)从严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4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苯系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4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预浸料废气、覆膜废气、裁切粉尘、抽真空废气、机加工废气、粗加工废气、污水处理恶臭以及危废仓库废气因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热压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喷砂、抛光废气经收集一齐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油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水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热压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 排气筒DA001、DA00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2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3的苯系物(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4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企业上下风向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苯系物(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氨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4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 1 | ①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设备运行噪声,正常运行时门窗基本不开启。 ②在声源的布局上,将噪声大的设备设置在房间中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③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④设备安装时注意防震减噪,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 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①正常运行时门窗基本不开启。 ②在声源的布局上,将噪声大的设备设置在厂房中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③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④设备安装时注意防震减噪,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
| 1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②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③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 ④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⑤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⑥贮存区事故情况下防范措施。 ⑦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 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⑨“三废”治理设施安全管理。 | 定期培训,****小组,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已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体系和消防人员的建制、消防器材配置,总图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其它安全卫生规范的规定。 ③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已设置一个容积为20m3事故应急池。 ④已安排员工对厂区易发生火灾爆炸地点进行定期检查,配备足量的灭火装置。 ⑤化学原料、危险废物运输为汽车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化学原料、危险废物的装运已做到定车、定人。被装运的危险物品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粘贴相关标识。 ⑥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危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⑦要求企业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⑧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现已配备各类应急物资,制定了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⑨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已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已制定相关制度,日常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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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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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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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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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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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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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