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商****公司****养殖场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 |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 内容 | |
|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87.7平方米,内容包括猪舍建筑面积5597.28平方米、洗消中心建筑面积240.87平方米、消毒隔离室及生产配套用房建筑面积949.55平方米;**猪舍4栋,每栋养殖规模为1250头,同时配套全自动饲喂系统以及附属设施和生物安全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商****公司****养殖场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26.com 邮寄地址:**市**区正和路与致远街交汇处2楼 邮编:01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利军 电话:131****8764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市**区正和路与致远街交汇处2楼 招标人:**** 联系人:郑发 电话:158****6221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正和路与致远街交汇处2楼 联 系 人:冯利军 2025年11月04日 |